疫情防控形势复杂,赣州发布最新通告

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〔2022〕3号

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,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,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做好外防输入

1、所有省外或省内有疫情报告的地区来(返)赣州人员均需提前1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、宾馆、酒店进行报备,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“赣通码”,点击“入赣报备”进行报备,或电话向居住地所在社区(村组)、单位、宾馆、酒店报备。 


2、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(返)赣州人员,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,按填平补齐原则,实行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”。


3、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(返)赣州人员,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,按填平补齐原则,实行“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”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,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

4、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[中高风险区所在县(市、区)的其他地区、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]旅居史的来(返)赣州人员,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落实“3天2检”,在抵赣州后24小时内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,并做好健康监测。


5、省外其他地区来(返)赣州人员倡导按照“愿检尽检”原则,抵赣州后24小时内就近到核酸采样便民服务点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


6、入境人员和密接人员抵赣州后,按填平补齐原则,实行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。


7、次密接人员抵赣州后,按填平补齐原则,实行“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”。


二、科学开展核酸检测


8、落实重点人员“应检尽检”,全市重点场所、重点机构、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要求详见附表。


三、加强重点场所管理


9、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入口管理,申领并在显著位置张贴“场所码”,落实扫“场所码”、测量体温、核验健康码、限流、一米线、清洁消毒、通风换气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,切实做到“逢进必扫”,不漏一人,对健康码、体温异常,未佩戴口罩人员拒绝进入。


10、各类宾馆、酒店、民宿对所有省外入住人员需查验来(返)赣州报备记录,对未报备人员,现场完成来(返)赣州报备登记。引导省外及低风险区域来(返)赣州人员完成核酸检测。


11、学校和托幼机构、培训机构、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、精神专科医院、监管场所、生产车间、建筑工地等重点机构常态化下要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。对来访人员落实“体温检测、扫场所码、核验健康码、戴口罩”等常态化防控措施,并做好信息登记,均符合条件方可进入。


12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,无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,一旦发现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,要立即开展抗原检测或核酸采样,并及时引导至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诊疗。四、切实履行防控责任


13、倡导广大市民“喜事、丧事、宴会简办”,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和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县(市、区)


14、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员要积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,提高身体免疫力,齐心协力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


15、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护,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时刻关注自身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腹泻等可疑症状,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基础上,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
16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,如确需与他人同住的,则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,拒绝一切探访。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,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落实专人专车闭环管理。


17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不外出,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
18、广大市民进入公共场所时要配合做好扫“场所码”、测量体温、核验健康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。


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。


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!

附件:赣州市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8月8日

附件:

来源: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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